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
行业新闻

山东今年的第一批光伏扶贫工程

添加时间:2017-04-18 11:01:03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 齐鲁网4月14日讯(记者 于凡)省发改委、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发加快推动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。去年以来,按照国家光伏扶贫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,结合省委、省政府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工作要求,山东组织上报了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,共争取国家下达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1120.4834兆瓦,惠及贫困户101151户,为我省扶贫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项目保障,但仍有一些项目在土地落实、资金筹集、电网接入等方面存在问题,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。

  根据要求,凡纳入2016年度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确保于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。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要牢牢抓住“项目落地”这个基础。针对部分村级电站、集中式光伏电站用地条件尚未完全落实的问题,发展改革、扶贫部门,要依托各级扶贫开发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,抓紧协调国土、林业等有关部门,尽快完善项目用地指标调整、土地流转等工作。

  要紧紧扭住“资金保障”这个杠杆,严格落实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中向国家作出的政府出资承诺,确保财政专项光伏扶贫资金及时到位。要协调国开行、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,创造性地开展光伏贷等特色贷款,满足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资金需求。

  要时时盯住“电网接入”这个节点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电网公司要尽快落实村级(含户用)光伏扶贫电站接网方案,优先将相关电网建设和改造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;对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要按照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接网手续,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入运行。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及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务必按照上述要求,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,加大投资力度,倒排建设工期,加快工作进度,确保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。

  要紧紧抓住“贫困群众受益”这个关键。光伏扶贫项目建成以后,电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算上网电费,发电收益要优先用于扶贫工作。在国家补贴资金不能立即到位的情况下,各地、各有关企业要提前谋划,积极筹备资金,及时保障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收益。

回顶部
在线客服
热线电话
13331261122

扫描二维码